冷静期后如果双方不愿离婚怎么办
宁波北仑律师事务所
2025-04-25
(一)若在离婚冷静期30日内反悔,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申请,等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同时将相关材料存档。
(二)若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那么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离婚冷静期内双方不愿离婚有两种情况及对应处理方式。第一种情况是冷静期三十日内一方反悔,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受理机关撤回申请,填写申请书,经核实后婚姻登记机关发确认单并存档材料。第二种情况是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
2.为避免不必要麻烦,若一方反悔应及时在冷静期内到婚姻登记机关按流程撤回。双方都不想离婚,也需留意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时间,防止因疏忽未申请而被视为撤回,必要时可提前做好沟通与提醒。✫✫✫✫✫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不愿离婚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冷静期三十日内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二是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设置了冷静期。第一种情况,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的三十日内,若一方反悔,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受理机关撤回申请,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后会收到《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相关材料也会存档。第二种情况,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大家在离婚相关法律问题上还有疑惑,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离婚冷静期内双方不愿离婚有两种情形:
一是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发回执单起30天内,任一方反悔,可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受理机关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申请。核实后,机关发确认单并存档材料。
二是离婚冷静期届满30天内,双方没一起到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视作撤回离婚申请。✫✫✫✫✫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在离婚冷静期内反悔,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若不想离婚,可按规定流程撤回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核实并处理相关材料,以保障程序的严谨性。
(2)离婚冷静期届满后未共同申请离婚证,法律视为撤回申请。这体现了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若双方没有进一步行动,表明可能不再希望解除婚姻关系。
提醒:
若决定撤回离婚申请,要注意按规定流程操作。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二)若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那么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离婚冷静期内双方不愿离婚有两种情况及对应处理方式。第一种情况是冷静期三十日内一方反悔,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受理机关撤回申请,填写申请书,经核实后婚姻登记机关发确认单并存档材料。第二种情况是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
2.为避免不必要麻烦,若一方反悔应及时在冷静期内到婚姻登记机关按流程撤回。双方都不想离婚,也需留意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时间,防止因疏忽未申请而被视为撤回,必要时可提前做好沟通与提醒。✫✫✫✫✫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不愿离婚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冷静期三十日内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二是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设置了冷静期。第一种情况,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的三十日内,若一方反悔,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受理机关撤回申请,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后会收到《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相关材料也会存档。第二种情况,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大家在离婚相关法律问题上还有疑惑,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离婚冷静期内双方不愿离婚有两种情形:
一是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发回执单起30天内,任一方反悔,可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受理机关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申请。核实后,机关发确认单并存档材料。
二是离婚冷静期届满30天内,双方没一起到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视作撤回离婚申请。✫✫✫✫✫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在离婚冷静期内反悔,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若不想离婚,可按规定流程撤回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核实并处理相关材料,以保障程序的严谨性。
(2)离婚冷静期届满后未共同申请离婚证,法律视为撤回申请。这体现了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若双方没有进一步行动,表明可能不再希望解除婚姻关系。
提醒:
若决定撤回离婚申请,要注意按规定流程操作。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下一篇:暂无 了